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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峭正律师事务所第四次《民法典》学习

作者:安徽峭正律师事务所 浏览: 发表时间:2020-09-03 00:00:00

  为提升自身的法律修养,加强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,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,自4月10日起,本所于9月8日组织全体律师集体进行《民法典》第四次的学习,本所纪斌律师结合自己学习民法典的体会,阐述了民法典出台的重大意义,介绍了民法典的立法经过,重点讲解了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则编的创新、亮点,重点对民法通则、民法总则和民法典中关于监护权规定的演变进行比较,指出现行民法典对监护权更加突出保护被监护人的权利、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思表达。另外要特别关注民法典第三十四条,新增了在紧急情况下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,特定的组织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生活照料措施等,这是基于疫情救护而增设的人性化条款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说。

  会后,本所律师积极的对此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,同时本所按照原定计划将于12月前将《民法典》把所有的物权编、合同编、人格权编、婚姻家庭编、继承编、侵权责任编等六编全部学完,

  这是中国的第一部民法典,关系着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,对律师的业务也有重大影响。相信通过本所共同学习,律师们定能收获良多,迎接全新的挑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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